黑榜!海南抽查發現29家公司、商超生產銷售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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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內首個通過地方立法推行禁塑的省份,海南自2020年12月1日起進入禁塑時代,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也成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然而近日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了解到,2021年9月至11月,海南抽查發現,省內外29家公司、商超生產銷售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由16家商超銷售、13家省內外公司生產
2021年9月至11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流通領域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進行省級專項監督抽查,抽查80批次產品,已完成感官與外觀質量、物理及化學指標檢驗,檢驗結果(生物分解性能還在檢驗中,需時3至6個月)檢出1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3.75%。
據統計,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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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降解湯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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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袋(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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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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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佳旺全生物降解連卷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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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見花全生物降解購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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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背心保鮮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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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保鮮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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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包裝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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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背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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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環保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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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平口連卷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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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平口保鮮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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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物降解廚房保潔袋等。
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分別由海南誠耀金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樂東萬沖標記百貨店、海南海康潤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和邦店、瓊海嘉積名欣商行、儋州樂賣特商貿有限公司、三亞勝利時代商業城投資有限公司(2批次)、保亭民意寶真商貿有限公司、萬寧萬城百眾日雜店(3批次)、海南旺豪時代投資有限公司、三亞喜加樂超市、海南定安天安實業有限公司、文昌百佳匯貿易有限公司、海口龍華順鼎昌商行、澄邁葉波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儋州那大任氏副食商行16家商超銷售。
分別由汕頭市新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鵬躍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山東睿安海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天仁海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批次)、化州市聯豐塑業有限公司(2批次)、汕頭市宏誠工藝制品有限公司、海南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3批次)、浙塑環保科技(臺州)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汕頭市宏誠工藝制品有限公司(2批次)、山東百世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創佳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君健盛世全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3家省內外公司生產。(以上企業均記錄于海南禁塑小程序企業名錄)
據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標稱生產企業山東睿安海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否認被抽查的全生物降解購物袋生產日期為該企業所標注。該局已將該涉嫌偽造生產日期的不合格產品相關材料移送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這8個項目
上述不合格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尺寸偏差”、“感官與外觀質量”、“提吊試驗”、“落鏢沖擊”、“跌落性能”、“漏水性”、“拉斷力”和“高錳酸鉀消耗量”等8個項目。
“尺寸偏差”不合格表現為寬度和長度偏小,其不合格由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尺寸裁切和封合袋體所致,尺寸偏小會影響實際內裝量,不能達到預期的盛裝效果。
“感官與外觀質量”、“提吊試驗”、“落鏢沖擊”和“跌落試驗”不合格主要為原料配方不合理或生產工藝控制不當,袋體強度不夠(封合部位不牢)或脆性過大所致。
“提吊試驗”主要考核包裝袋在提吊過程中提帶和袋體的牢固性能,其不合格主要表現為袋子裝入物品并提吊時發生提帶或袋體破裂,導致內裝物掉落破損。
“落鏢沖擊”屬考核包裝袋韌性或耐斷裂性能的主要指標,其不合格主要表現為膜袋各部位強度不均勻或袋體厚度偏薄,內裝標稱重量物品時易破裂,導致盛裝物掉落損壞,嚴重時易砸傷消費者。
“跌落性能”主要考核包裝袋落地時袋體牢固性能,其不合格主要表現為在使用過程如有不慎跌落,袋體易發生破裂,無法繼續使用。
“漏水性”不合格主要由袋子底部封合工藝處理不到位所致,其不合格會導致袋子在裝液體時發生滲漏,影響使用。
“拉斷力”不合格主要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使用較差原料或者生產工藝控制不合理,致使產品達不到標準要求。拉斷力不合格會影響包裝膜袋牢固度,使其在使用過程中易破損,從而容易導致被包裝物損失和受污染。
“高錳酸鉀消耗量”反映的是從材料遷移到水中可被高錳酸鉀氧化的物質總量,以每千克蒸餾水浸泡液消耗高錳酸鉀的毫克數表示。高錳酸鉀消耗量超標的主要原因有溶劑殘留、粘合劑、添加劑游離析出、材料自身溶解等,其不合格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