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印發“十四五”節能規劃
已有人閱讀此文 - -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節能規劃》印發。《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合理區間,為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規劃》提出要深度調整產業結構。首先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低水平盲目發展,包括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在“十四五”時期,全區原則上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純堿(《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內蒙古鼓勵類項目除外)、磷銨、黃磷等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要按照“減量替代”原則,落實壓減產能和能耗指標要求。
《規劃》提出要提高“兩高”項目準入標準。《規劃》強調,新建、改擴建“兩高”項目,在滿足本地區能耗“雙控”、碳排放強度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藝技術裝備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產品設計能效須達到國家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先進值或同行業先進水平。鋼鐵、焦炭、電石、PVC、燒堿、純堿、合成氨(尿素)等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家及自治區相關規定。煤制甲醇、烯烴、乙二醇等煤化工項目能效須達到國家《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標桿水平。煤制油、煤制氣項目須達到《煤直接液化制油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T 30178-2013)、《煤制天然氣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T 30179-2013)標準先進值。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要完善能耗“雙控”制度體系。深化項目節能審查制度改革,加強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源頭管控。新上高耗能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規劃、產業政策,按照“兩個先進”(工藝技術裝備達到行業先進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達到行業先進標準)的要求全面提高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標準。落實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總量控制等彈性管理政策等。
內蒙古氯堿協會秘書長李石磊談到,《規劃》出臺的目的是減少“兩高”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引導“兩高”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其實,從去年開始,內蒙古區內化工企業就已經陸續開始產能等量減量置換工作,提出了相應工藝裝備技術水平升級的方向和路徑。同時自治區出臺有關措施,積極引入新能源、可降解塑料、新型硅材、新型工藝技術裝備等項目,并吸引長三角等地的化工企業投資新型產業,加快重化工企業技術裝備提質升級、降本增效和綠色發展步伐。但受制于地域和市場,當前西部人才特別是青年科技人才流失嚴重,難以支撐高技術產業發展。加上過于依賴資源稟賦,內蒙古產業結構依然偏重,未來轉型升級任務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