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不再審批“兩高”產品新產能
已有人閱讀此文 - -近日,內蒙古政府網站發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的通知》。《通知》提出,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十四五”時期,自治區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等新增產能項目。全區焦炭產能控制在6000萬噸左右,電石產能控制在1400萬噸左右,PVC產能控制在500萬噸左右。支持煤化工企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項目。
《通知》提出,要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十四五”時期,自治區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堿、純堿(《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內蒙古鼓勵類項目除外)、磷銨、黃磷、超高功率以下石墨電極、鐵合金、電解鋁、無下游轉化的單多晶硅等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要按照“減量替代”原則,落實壓減產能和能耗指標要求。除國家規劃布局和自治區延鏈補鏈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現代煤化工項目。
《通知》還提出,構建清潔低碳現代能源體系,推進儲能、氫能開發利用。大力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切實做好可再生能源與大規模儲能等有機結合,推進“多能互補”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建設。謀劃氫能發展路徑,開展氫能關鍵技術攻關,拓展氫源渠道,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氫能多領域利用,促進氫能產業集群發展。健全氫能產業標準體系,支持利用現代煤化工、焦化、氯堿化工等行業副產品提純制氫的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利用非常規水源制氫的研究和示范。到2025年,力爭全區儲能裝備生產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時,綠氫生產能力達到50萬噸以上,建成加氫站100座。
《通知》還強調,控制重點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要控制化工行業二氧化碳排放。不再布局新的化工園區,加快推動化工企業入園發展,做好現有園區企業準入和布局工作,實現上下游一體化協同。嚴控焦炭(蘭炭)、電石、PVC等傳統化工行業產能規模,提高準入標準,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過剩產能。支持煤化工企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