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塑令升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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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使用的通告》,明確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同時,商品零售經營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餐飲服務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湯匙等餐具。
通告表示:
一、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
二、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三、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四、商品零售經營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餐飲服務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湯匙等餐具。
五、禁止銷售無廠名廠址、未標注執行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六、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七、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將回收利用的廢塑料輸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各塑料制品生產、銷售經營者應當依法合規經營,目前深圳正在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反禁限塑規定的違法為。通告中所列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