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家企業召回部分PE管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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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西省缺陷產品召回中心官網顯示,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兩家企業主動向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并于12月24日在山西省缺陷產品召回中心網站發布召回 (部分)PE管材的公告。詳情如下:
山西金貴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召回 (部分)PE管材
日前,山西金貴塑料制造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向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召回2020年5月26日制造的規格為(ф20、ф25)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涉及數量350米。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灰分和靜液壓強度不符合GB/T 13663.2-2018標準要求,可能會導致產品抗老化性能降低,使用壽命下降,易出現滲漏爆管等現象。對于召回范圍內的PE管材,山西金貴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將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缺陷產品召回,改進生產工藝,提升產品質量,并免費為客戶進行退貨或更換符合標準要求的PE管材,以消除安全隱患。
山西夏縣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召回 (部分)PE管材
日前,山西夏縣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向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30日召回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6日制造的規格為(ф20、ф25、ф32)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涉及數量5374米。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灰分不符合GB/T 13663.2-2018標準要求,可能會導致產品抗老化性能降低,使用壽命下降,危及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對于召回范圍內的PE管材,山西夏縣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將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缺陷產品召回,改進生產工藝,提升產品質量,并免費為客戶進行退貨或更換符合標準要求的PE管材,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