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儲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海口這家公司被罰18萬余元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6日消息,因在倉庫中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儒益倉儲有限公司接到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的處罰款通知。
據介紹,2021年10月22日,根據舉報線索,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市海榆中線五公里處的海口儒益倉儲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507倉庫大門緊鎖,便聯系該倉庫管理者卞某,要求對方打開倉庫配合檢查。然而卞某以“該倉庫已出租未留租戶聯系方式,也沒有該倉庫鑰匙”為由拒絕開門。執法人員經協調該轄區派出所和綜合執法部門出面,由綜合執法部門執法人員用液壓剪將倉庫鎖著剪斷,才將倉庫大門打開。
執法人員發現,在該倉庫內,上下兩層存放標識材質為PP、PE、PS的塑料垃圾袋、背心式保鮮袋、餐盒、圓盤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經統計共59個規格品種5129件,執法人員現場扣押上述產品。
經執法人員查明,該公司在倉庫中儲存上述塑料制品,均在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中。根據進貨價格計算,所儲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貨值為184907元。
記者了解到,海口儒益倉儲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儲存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違法行為。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沒收5129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處貨值等額罰款184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