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操作指引
已有人閱讀此文 -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保監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上海市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共四章20條,從貸款條件、碳排放權價值評估、碳排放權質押登記、質押物處置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厘清碳排放權質押的各環節和流程,支持金融機構在碳金融領域積極創新實踐。
《指引》要求,碳排放權必須為出質人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并且可以流通交易,不存在司法或行政強制措施等導致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指引》明確,借款人獲得的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承諾優先用于綠色和環保領域,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或其他限制性領域。
同時,《指引》在貸款程序中對碳排放權的價值評估也提出了具體意見,明確應參照碳排放權取得的成本、市場價格及政府拍賣價格等因素,在貸款人的組織下合理確定評估價值與質押率。
在貸款人的權利保障方面,《指引》明確規定在貸款到期前,如果貸款人發現被質押的碳排放權價值發生較大幅度波動、權屬有爭議及出質人另行轉讓、再擔保等擅自處置碳排放權,碳排放權被行政或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等情形,有權要求借款人及出質人補足擔保物、壓降貸款額度、提前收回貸款并處置擔保物等。
據相關專業人士介紹,碳排放權質押貸款,不僅能有效盤活企業碳資產,促進企業節能減排、綠色轉型發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來說,未來融資還多了一個渠道,具有環境、經濟雙重效益。
據了解,上海地區商業銀行在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方面已有一些實踐探索。今年8月,農行上海市分行成功落地首筆通過交易所登記的碳排放權質押貸款,成功為一家化工公司投放首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500萬元。
農行上海市分行公司業務部負責人表示:“我行已實施名單制精準管理,逐戶排摸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需求,定制金融服務方案,通過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資產證券化、綠色基金等方式,對接客戶綠色低碳發展綜合性金融需求。”
針對目前仍然面臨質押登記、處置規則不明確等方面問題。《指引》對碳排放權質押貸款的價值評估、貸款期限、定價方式等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在碳排放權的質押登記、質押物的管控和處置等方面進行有益探索,初步厘清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的業務流程,支持業務規范有序發展。
下一步,上海市有關部門將密切關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指導相關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優化業務流程、創新金融產品,更好地服務碳市場參與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