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又一波規范標準來襲!
已有人閱讀此文 - -5月1日起,這些相關政策和行業標準將要實行啦!
下面列出有關固廢處理、再生資源和行業標準三方面,各市公布的重要規定和處罰。
1、關于固廢處理
《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
時間: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1年3月31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防治農膜污染,推進農膜科學使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場所進行檢查;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技術標準的農膜或者廢舊農膜再生產品進行查封、扣押;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對農膜回收、再利用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予以查處。
全文鏈接:
http://www.gsrdw.gov.cn/html/2021/lfdt_0331/19890.html
2、關于再生資源
《長春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
時間:長春市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于2021年1月7日審議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目的:為了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與生活垃圾分類協同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
本辦法針對的再生資包括廢舊電子產品,報廢機電及其零部件、廢輕化工原料(如橡膠、塑料)、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規定: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點經營,或者在長春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未采用專用車輛回收再生資源的,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全文鏈接:
http://www.changchun.gov.cn/zw_33994/xxgk/fgwj/xzgzyql/202101/t20210126_2679530.html
3、關于行業標準:
《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10720-2012),經商務部修訂,2021年5月1日實施。
規定:應對再生資源回收、入庫、分揀及銷售過程的數量和質量、運輸記錄、固廢處置記錄等進行數據儲存,相關記錄應保存3年以上。
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全文鏈接:
http://scjss.mofcom.gov.cn/article/fg/fgzc/202102/20210203041220.shtml
在新政策的引導下,各地方加強了對回收再生的廢舊物資行業的稽查,并且展開了專項整治。所以要求塑料再生資源企業必須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