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對華PET樹脂作出雙反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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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澳大利亞邊境線服務項目署發布消息,對原產地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尼、阿曼和塔吉克斯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環氧樹脂(PET)做出反補貼和反補貼具體性初裁。
判決結果以下: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為3.3%-17.4%,補助幅度為22.8%,臨時性稅率26.1%-40.2%;印尼企業傾銷幅度為34%-45.6%,補助幅度為3.9%-31.1%,臨時性稅率37.9%-76.7%;阿曼企業傾銷幅度為22.2%-41.3%,補助幅度為0.5%-4%,臨時性稅率22.2%-45.3%;塔吉克斯坦企業傾銷幅度為45.6%,補助幅度為0.51%-2.3%,臨時性稅率45.6%-47.9%.
17年8月18日,澳大利亞邊境線服務項目署發布消息稱,應澳大利亞公司Compagnie Selenis Canada的申請辦理,對原產地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尼、阿曼和塔吉克斯坦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環氧樹脂起動反補貼和反補貼立案查處。此案反補貼調研期是2017年4月1號~17年3月26日。
來源于:慧聰膠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