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持續對原產于中國的塑料加工機械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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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印度所得稅和中國海關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消息稱,決策對原產地于中國的塑料加工機械設備再次征繳反傾銷稅,限期為5年,中國反傾銷稅為29%。
2008年7月,印度就本案起動反傾銷調查。2009年12月,印度對本案做出肯定性終裁。2010年3月23日,印度中國海關決策征繳宣布反傾銷稅,繳稅期是5年(至2014年5月11日止)。中國10家應訴公司的反傾銷稅率是60%~174%(從價),廣泛征收率為174%。
2014年5月,印度對原產地于中國塑料加工機械設備開展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查處;2015年10月,印度商工部對本案做出肯定性終裁。
來源于:工程項目塑料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