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再次修訂REACH法規?添加雙酚A限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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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歐盟國家官方網政府報告發表(EU)2016/2235修訂案法規,修定REACH法規配件ⅩⅦ,提升雙酚A限定條文。該修訂案法規在歐盟國家官方網政府報告公布后第二十天起效,自修訂案起效后36月起,雙酚A(CAS:80-05-7,EC:201-245-8)含量相當于或超出0.02%的熱敏紙不可推廣歐盟國家銷售市場。
熱敏紙因其方便使用,成本費便宜,不用應用印刷油墨而廣泛運用于購物小票、收條、標識、福利彩票。雙酚A是熱敏紙中運用最普遍的顯色劑。目前科研覺得雙酚A對女士泌尿系統、人的大腦、甲狀腺、新陳代謝等造成傷害,尤其是對甲狀腺的傷害更為比較嚴重。店員和顧客根據熱敏紙收條接觸雙酚A造成風險性,尤其是對所述工作人員孕期中未出世的小孩。2014年5月6日,荷蘭我國衛生安全署向歐州化工品管理處遞交了一份提議,起動雙酚A限定程序流程,提議限定雙酚A含量相當于或超過0.02%(凈重)的熱敏紙投入市場,致力于降低孕媽媽和顧客接觸熱敏紙中的雙酚A,減少胎寶寶根據孕媽媽間接性接觸的曝露風險性。接著歐洲化工品管理處的風險評價聯合會(RAC)和社會發展經濟運行分析聯合會(SEAC)各自從此提議發布了見解,覺得熱敏紙中的雙酚A含量超出0.02%,對常常接觸熱敏紙的工作員具備沒法接納的不好風險性。充分考慮其成本費等要素,0.02%的限定被覺得是有效的,能夠 較大 水平維護顧客的身心健康。綜合性各層面的建議,歐洲委員會愿意對REACH法規配件XVII做出相關雙酚A限定條文的修定。
該修訂案法規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效,起效后36月,歐盟國家將限定雙酚A含量相當于或超過0.02%(凈重)的熱敏紙投入市場。出入口歐盟國家熱敏紙的制造商應盡早與歐盟國家采購商聯絡挑選合乎歐盟國家規定的雙酚A顯色劑代替品;改善加工工藝、提升原料和制成品雙酚A含量的檢驗;對同用生產流水線的公司要尤其避免出入口歐盟國家商品與自銷商品產生交叉式環境污染。因中國含雙酚A的熱敏紙仍在很多生產制造和應用,且接觸雙酚A的傷害已得到科學分析論證,在這里也提示中國有關接觸熱敏紙的從業者提升安全防護觀念,孕媽媽盡可能暫避經常接觸熱敏紙的店員職位。
來源于:《中國國門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