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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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聚碳酸酯的關稅情況如下:
(一)最惠國稅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對706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項信息技術產品進口暫定稅率,同時縮小1項進口暫定稅率適用范圍。
初級形狀聚碳酸酯(39074000),最惠國稅率為6.5%,2019年我國聚碳酸酯繼續執行暫定稅率3%。

(二)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除此前已報經國務院批準的協定稅率降稅方案繼續實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我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韓國、澳大利亞、格魯吉亞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國家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貨物貿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自《協議》實施之日起,除內地在有關國際協議中作出特殊承諾的產品外,對原產于香港、澳門的產品全面實施零關稅。

以上國家和地區中,聚碳酸酯進口主要來源地有韓國,按照中韓自貿協定,自2015年開始關稅等比例15年降至0。2019年韓國關稅降至4.3%,預期2023年將執行2.7%的進口關稅,低于目前暫定稅率3%。
2019年,對東盟及中國臺灣繼續實行0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