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投資新疆和田項目
已有人閱讀此文 - -
蕪湖市海螺型材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在新疆和田地域投資基本建設年產量2萬噸塑料鋁型材項目。
海螺型材與控股子公司新疆省海螺型材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下稱"新疆省海螺")在新疆和田地域皮山縣安徽省(三峽)工業區一同投資開設"南疆海螺型材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籌)"(下稱"南疆海螺")。
注冊資金三千萬元,在其中,海螺型材注資三百萬元,占注冊資金10%,新疆省海螺注資2700萬余元,占注冊資金90%。另外,以南疆海螺為項目行為主體,投資基本建設年產量2萬噸塑料鋁型材,做為安徽援疆項目,總投資約6000萬余元(包含機器設備投資和現錢投資),螺項目自有資金均為自籌資金及貸款銀行。
海螺型材表明,做為安徽內大型企業,應安徽駐新疆省援助總指揮部及和田地區市人民政府的邀約,在和田地區皮山縣投資,執行大型企業企業社會責任和的政治責任,對適用援疆基本建設具備重大意義。另外,本地投資成本費相對性較低,當地政府服務承諾給與投資政策優惠,"海螺"牌鋁型材在南疆地區具備一定的銷售市場支撐點。企業在和田地區皮山縣投資基本建設塑料鋁型材生產制造產業基地,能夠提升新疆省地區生產能力合理布局,減少運輸成本,一定水平上減輕新疆省海螺公司經營工作壓力。
項目風險性包含,由于項目所在城市南疆地區先前曾產生恐怖襲擊惡性事件,項目中后期有可能因生命安全難題或社會現狀而造成 公司停產、停工,導致投資損害;并且因為項目杜絕蕪湖市總公司,區域管理跨距很大。
來源于:塑料新聞報道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