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限塑令”執行十二年后再升級 綠色生活理念持續在傳遞
已有人閱讀此文 - -11月23日,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對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及使用明確最新政策要求。
根據湖南省《方案》,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和酒店一次性塑料制品、電商快遞塑料包裝、農用地膜,都有了分區域分階段實施“限塑”或“禁塑”的時間表,要求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務。
與之前的“限塑令”相比,此輪升級后的“禁塑令”覆蓋了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各個環節,禁塑范圍從塑料購物袋擴大到了電商快遞塑料包裝、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醫療廢物、農用地膜等領域,并針對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培育新業態和新模式、建立綠色產品供給、強化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等具體層面,從行政和技術兩方面對全面禁塑推出一系列措施。
據了解,到2020年底,長沙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全省4A級以上旅游景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農用地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到2022年底,全省市州建成區、長株潭三市縣級建成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縣城建成區、所有A級旅游景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無償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到2025年底,全省市州建成區、長株潭三市縣級建成區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城鄉接合部、鄉鎮和農村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農村酒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所有賓館、酒店、民宿,不再主動無償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全省電商平臺企業和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全省農用地膜基本實現全回收,不合格的農用地膜基本淘汰。
據介紹,湖南省《方案》發布后,各地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關行動計劃,并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