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塑料行業的影響
已有人閱讀此文 - -近日,國家總理李總理簽定國務院令,發布《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
一部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條規:
第五條 經營人未依規獲得批準從業生產經營的,由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的單位給予查處;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國務院辦公廳決策沒有要求或是要求不確立的,由省、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明確的單位給予查處。
第十三條 從業非法經營的,由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要求給予懲罰。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對非法經營的懲罰沒有明文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單位勒令終止違紀行為,收走非法所得,處以一萬元下列的處罰。
那麼沒證塑料企業將招來如何的重挫呢?
“小散亂污”企業就是指不符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發展規劃整體規劃、空氣污染物廢氣排放不合格,及其土地資源、環境保護、工商局、質量監督等辦理手續不全的企業。
從所述釋意能夠 見到,假如塑料企業沒有有關辦理手續,也將歸于“小散亂污”隊伍。
我國在整治“小散亂污”企業中,環境保護僅僅在其中一個關鍵項。
塑料企業環境污染戶,并并不是辦環境評價、買環保機械、安裝環境保護設備就萬事如意了。也要看塑料企業的經營地是不是在產業鏈城市規劃區或合乎整體規劃的工業區,是不是有標準的工商局、項目立項、土地資源、整體規劃、環境評價、消防安全等辦理手續。
自上年至今,在環保督察的颶風下,河北省、浙江省、山東省、四川大量的塑料企業被停工減產。各種環保督察除開關心大中型企業、關鍵污水處理企業外,更關鍵的導火索偏向“散亂污”企業。
環境保護部近日通告,要將嚴治整治“散亂污”企業做為加強監督的關鍵內容之一,對沒法升級更新改造達到環保標準的企業,2020年9月份后一律關掉。
此外,國務院辦公廳安監總局前不久公布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公布將于7月-10月對各企業進行長達4個月的大查驗。環境保護部、安監總局同時下手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安全整治工作中,2017年第三季度的環保督查可能規定更嚴、責任追究更重。有業內人表明,將來幾個月,大部分大中小型無證無照塑料企業將兇多吉少。
來源于:廢塑料那些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