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質監局抽查塑料編織袋等產品
已有人閱讀此文 - -17年3一季度,眉山市質監局機構進行了工程用不銹鋼板材、紙包裝制品、包裝制品及纖維制品等4類產品地市級監管抽樣檢查。
3一季度下發工業生產產品監管檢測每日任務92批號產品,具體抽樣檢驗80批號產品。在其中,工程用不銹鋼板材7批號、紙包裝制品14批號、包裝制品21批號、纖維制品47批號,有12批號產品因公司停工、調產等緣故未抽樣檢驗。
經檢測,80批號產品中有2批號產品不過關,批號達標率為97.5%。在其中:工程用不銹鋼板材、紙包裝制品、纖維制品3類產品監管抽樣檢查達標率為100%;包裝制品監管抽樣檢查達標率為90.5%。
2批號不過關塑料編織袋產品均為拉申負載指標值未做到國家行業標準規定。不過關根本原因:一是紡織物的經偉相對密度和扁絲的采用有密切相關。假如紡織物的經偉相對密度設置不太好或沒有有效挑選扁絲,導致紡織物企業總面積品質過低,包裝袋的拉申負載就會隨著減少;二是回用料使用量的嚴控十分重要。公司生產制造非食品類應用的塑料編織袋時,用到回用料和粒料混和應用生產制造扁絲生產制造塑料編織袋,回用料添加量適度既能夠 給公司減少產品成本又可以保護生態環境,回用料用過多,扁絲的相對性扯斷力就會大幅度降低,生產制造出的塑料編織袋延性提升促使塑料編織袋拉申負載降低。
眉山市質監局用心機構進行后處理工藝工作中,勒令不過關產品制造業企業用心整頓并期限復診,保證公司產品符合規定規定。
來源于:我國質量檢驗報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