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中澳自貿協議將于12月20日同時失效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據國家商務部表明,12月9日中午,國家商務部部長王受文與日本總領事金章洙在國家商務部互換外交關系照會,中韓彼此一同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宣布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
同一天,我國駐加拿大使者馬朝旭與加拿大侯任總領事拉塞爾各自意味著兩國政府部門在倫敦就中澳自貿協定生效交換兩國外交關系照會,彼此一同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宣布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實際降稅力度國家商務部已在部網址發布。
據統計,中韓自貿協定于2012年5月起動交涉,2015年6月1日宣布簽定。中澳自貿協定于2005年4月起動交涉,2015年6月17日宣布簽定。中韓、中澳兩國領導人員一直高寬比關心并親自促進協約的交涉過程,數次表述明顯的政冶意向,對協約的交涉和生效工作中具有了關鍵的促進功效。
中韓、中澳自貿協定是中韓兩國和中澳兩國雙邊貿易發展趨勢中的一件大事兒,將進一步擴張貿易往來項目投資,提高貿易便利化水準,提升多邊項目投資的可預測性和清晰度,推動中韓兩國和中澳兩國間貨品、資產、工作人員等的隨意流動性,為業內造就更為便捷、全透明和公正的貿易和經濟環境。
協約生效后,將為推進中韓、中澳多邊經貿關系、促進世界各國經濟發展引入強悍驅動力,為全方位提高中韓發展戰略合作方關聯確立牢靠的整體利益基本,為豐富中澳全方位戰略合作伙伴關聯發展趨勢出示關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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