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料再生新規逐出小型企業
已有人閱讀此文 - -工業生產和信息化管理部上星期公布,2016年1月1日將對于廢塑料再生領域逐漸推行最新政策。
據調查,中國廢塑料生產加工企業一共有3000好幾家,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將被最新政策趕出銷售市場。
《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在生產規模層面明確提出了明確規定,新創建PET再生再生塑料類企業年廢塑料解決能力不低于三萬噸,已建企業年解決能力不低于2萬噸;新創建廢塑料粉碎、清理、篩分類企業年解決能力不低于三萬噸,已建企業年不低于2萬噸;新創建塑料再生制粒類企業年解決能力不低于5000噸,已建企業不低于3000噸。
在資源開發利用層面規定,塑料再生生產加工有關生產制造階段的綜合性能耗務必小于500千瓦時/噸廢塑料,PET再生再生塑料類企業與廢塑料粉碎、清理、篩分類企業的綜合性自來水耗費小于1.5噸/噸廢塑料,塑料再生制粒類企業的綜合性自來水耗費小于0.2噸/噸廢塑料。
國家工信部在《辦法》中規定,不可以考慮《條件》規定的企業,及其產生重特大品質、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安全事故的企業將被勒令時限整頓,對不予整頓或整頓不過關的企業,將被撤消運營資質。一旦企業被撤消資質,經整頓達標2年后才可再次提交申請。
來源于:塑料新聞報道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