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發布化學工業揮發性無機物排放規范
已有人閱讀此文 - -揮發性有機物是造成 大城市霧霾和光化學污染的關鍵前體物,我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對揮發性有機物都明確提出了確立的操縱規定。化學工業和家具制造業造成的揮發性有機物是關鍵的工業生產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為推動江蘇省化學工業和家具制造業生產工藝流程和環保治理技術性的發展,提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管理方法,省環保廳機構制訂了《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表面涂裝(家具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之上二項規范已于2017年2月1日逐漸執行。
《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要求了苯、二甲苯、二甲苯、硫化氫、臭味濃度值等35項空氣污染物操縱指標值的最大容許排放濃度值和排放速度限制值,并對公司生產工藝流程和環境安全管理明確提出了操縱規定。規范執行后,預估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年節能減排量達到13.32萬噸級。
《表面涂裝(家具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2-2016)要求了苯、二甲苯、二甲苯和總揮發性有機物4項空氣污染物操縱指標值的最大容許排放濃度值和排放速度限制值,并對公司企業生產管理和加工工藝實際操作技術性明確提出了操縱規定。規范執行后,預估江蘇省家具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年節能減排量達到3.64萬噸級。
二項規范的執行對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產量減少,操縱活性氧與霧霾環境污染具備很大實際意義。
來源于:PU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