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廢”影響下小作坊偃旗息鼓
已有人閱讀此文 - -2018年即將結束,“禁廢”的第一年算是告一段落,禁廢的一年著實讓很多企業都措手不及,大企業紛紛“東渡”、“下南洋”,在國外建廠或是陸續在收購國外的回收企業,中小型企業為了尋找貨源四處奔走,位于最底端的小作坊則在貨源緊缺和環保壓力等因素下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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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去年與往年的廢塑料進口情況,我們可以發現今年的進口量和去年相比用一句“一落千丈”來形容并不過分。
從統計的數據來看,2017年上半年廢塑料進口量就已達705.06萬噸,而2018年整年進口的量不過7.60萬噸,僅占2017年廢塑料進口量的1.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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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2019年的1月1日起,16種固廢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調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后期廢塑料產品將退出固廢審核名單,國內全面禁廢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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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018年的即將結束,工業類廢塑料禁止進口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近日2019年固廢審批已出,廢塑料產品嚴格執行“禁廢令”要求,無一家廠家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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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隨著今年下半年開始馬來西亞等地區對廢塑料進口的限制和加大了對當地再生塑料工廠的監察,關上廢塑料進口和再生塑料出口的地區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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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年多的時間,國內的廢塑料進口量一下子從幾百萬噸降至幾萬噸,近700萬噸的市場缺口該如何補上?
2018年PET廢塑料進口量僅為17110噸,相比于2017年250萬噸的進口量,導致國內PET再生料嚴重短缺,缺口高達200萬噸,下游再生PET企業原料采購難度加大,成本不斷升高,企業生存艱難。
2018年5月,在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致函海關總署辦公廳的紅頭文件中,明確指出:“如進口高純凈再生聚酯(PET)瓶片在境外已經過分選、破碎和清洗,且符合《再生聚酯(PET)瓶片》(FZ/T51008-2014)規定的A、B、C類各項性能和指標要求,進口后可以替代原生料直接加工利用,不作為固體廢物監管。
此項政策符合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總體戰略,也充分考慮到我國再生聚酯(PET)纖維行業的發展需求,既解決了行業的原料來源問題,有力支撐了我國循環再利用化纖行業的發展,又將劣質廢碎料和下腳料等污染廢料拒之國門之外,得到了相關行業的積極響應。
自2018年5月至今,已有部分企業順利進口了高純凈再生聚酯(PET)瓶片,但是從總體進口情況來看,高純凈再生聚酯(PET)瓶片進口并不通暢,多數企業不敢貿然進口高純凈再生聚酯(PET)瓶片,且海關多次查獲不符合環保要求的PET瓶片,使得高純凈再生聚酯(PET)瓶片的進口之路迷霧重重。
PET瓶片檢驗通過率極低,企業反響強烈
目前的檢驗標準《再生聚酯(PET)瓶片》(FZ/T51008-2014)(以下簡稱“標準”)側重于貨物品質鑒定,以其作為固廢鑒定的判定標準,與其制定初衷不相適應。
據統計,今年以來,某海關技術中心接受再生聚酯凈瓶片送樣23批,僅2批滿足檢測要求,檢測通過率僅8.7%。未通過檢測的樣品直接鑒定為限制類進口固體廢物,企業需接受退運及處罰,行業反響強烈。
檢測標準過于苛刻,難于執行
該行業標準于2012年立項,2014年正式實施,當年為確保瓶片質量設定的一些指標已明顯不符合現階段的行業發展實際。主要集中在兩項指標:
一是“粉末”指標,標準中粉末指通過孔徑為3.55mm×3.55mm方孔篩網的物質,指標要求≤5000mg/kg;
二是“非聚酯殘留”指標,此項指標是指PET瓶片經清洗后仍附著有諸如焦糖、標簽膠、果糖、動植物油脂、顏料、色素等非聚酯物質殘留物與聚酯瓶片的質量比值。目前行業標準中非聚酯殘留物的指標值是≤50ppm。
目前,大部分再生聚酯(PET)瓶片不滿足標準的“粉末”指標,非聚酯殘留物的指標值是≤50ppm,該指標比《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塑料》(GB 16487.12-2017)危險夾雜物≤100ppm的指標限值還低。
行業標準過于嚴苛,難以反應行業實際。目前,該標準目前已經由其原編撰單位立項修訂,預計2019年7月份可以完成修訂程序。
在禁止進口洋垃圾這樣的重大產業政策調整的同時,面對已經到來的新的行業形勢,積極完善再生資源產品的管理制度,才是對禁止進口“洋垃圾”政策真正的執行。700萬噸的廢塑料市場缺口,意味著挑戰,也意味著機遇。
來源:第八元素塑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