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已走過十年
已有人閱讀此文 - -實施至今,“限塑令”已走過十年。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限塑令”實施初期,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一定作用,近年來效果卻逐漸減弱,執行情況難言理想。塑料垃圾非但沒有明顯減少,隨著電商、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發展,塑料餐盒、包裝等消耗量快速上升,反而有增多趨勢,負面效應也紛至沓來。
比如,過去超市為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袋,受益于“限塑令”出臺,不少超市靠兜售塑料袋增加收益,賺得盆滿缽滿,讓“限塑令”淪為“賣塑令”;在“限塑”的背景下,一些大型正規的塑料袋生產企業被迫轉型或面臨破產,乏人監管的“三無”小作坊卻仍在“頂風作案”,其導致的環境污染往往是前者的數倍甚至數十倍。
從某種角度上說,“限塑令”成為了直接打擊先進、間接保護落后的一項政策。有評論直言,這十年是“限塑令”“尬舞”的十年。
縱然“限塑令”紕漏百出,并非毫無作為。有學者認為,“限塑令”最大貢獻是提升了中國公民的環保意識。事實上,“限塑令”的核心價值也正在于其指向的社會價值,通過對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塑料袋進行收費,向整個社會傳遞資源有價、使用資源需付出成本的信息。
從現在來看,該目的僅部分達到,大多數國人對于資源有價的意識仍其淡薄。“限塑”十年為何難收成效?此前政府試圖利用價格杠桿“限塑”。如今看來,塑料袋的生產成本和售價過分低廉,價格杠桿不足以限制大家購買塑料袋,反成某種輕縱。
未來“限塑”其路仍漫漫,但不可不走。目前國外已有成功案例,可資借鑒。全球“限塑”最成功的愛爾蘭曾給塑料袋征收重稅。2002年,該國對每個塑料袋收取0.15歐元的稅,一個塑料袋售價高達0.22歐元,正是這高得“離譜”的價格,有力改變了使用者的消費行為。僅僅四年時間,愛爾蘭即將塑料袋的使用量減少了94%。高昂的價格只是一個方面,愛爾蘭把“限塑”重心極大放在了公民意識的培養上,包括在社區、學校開展教育活動,分發環保宣傳手冊等。如今,塑料袋已成為愛爾蘭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社會上形成不接受、不歡迎塑料袋的氛圍,使用綠色環保袋蔚然成風。
由此可見,“限塑”要取得成果,可以一手抓價格,提高塑料袋的使用成本,讓使用者用得心痛;另一手抓教育,讓使用者用得心虛、用得羞恥。
要限制消費者行為,根本上還得依靠經濟手段。在提高價格杠桿的同時,增加生產環節的成本,利用稅收杠桿,對生產塑料制品的企業征收高額稅款,從源頭“限塑”。
來源:紅網